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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制度精选55句

时间:2024-11-26 01:34:03

1、图书馆图书(对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室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无证不得入室。

2、三、管理员是阅览室管理的责任人。有权利和义务负责报刊、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制止不良行为。管理员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

3、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借阅处,经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4、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5、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不得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

6、阅览室是图书馆的服务设施。图书馆为读者在馆内使用文献而提供的专门场所。图书馆的阅览室一般分为普通阅览室、专门阅览室和参考研究室3种类型。在图书馆内不要大声喧哗,不能破坏书籍。图书馆的服务设施。图书馆为读者在馆内使用文献而提供的专门场所。早期的图书馆没有单独的阅览室,通常只在书架旁或书架中间摆放几张阅览桌。

7、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8、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报刊入室和借阅手续,并认真检查每份回收报刊是否有污损。对丢失、损坏的报刊,若不能查明责任人的,应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9、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10、爱护报刊及设施。避免茶水、饮料等污损报刊,污染环境。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11、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更好的为全公司员工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请全公司员工共同遵守。  一、开放时间  星期二(下午14:00-15:00)  星期五(下午14:00-15:00)  二、借阅对象  图书室图书只供本公司员工借阅,外部人员原则上不出借。  三、借阅方法、期限、数量  借阅人要填写借阅图书登记表,妥善使用和保管所借图书,不得转借。借阅图书时,须经图书管理员到图书室取书,并由当面登记。  借阅期限不超过1个月,如需继续借阅,应办续借手续。图书室定期对图书借阅情况进行清理,并对图书只借不还者发催书通知单,如果一周后仍未归还,则由图书室书面通知本人。  每次借阅的图书不超过2本。  四、污损、遗失图书赔偿规定:  1、污损图书(包括在书上批注、圈划、涂改、撕页、挖剪等),视污损程度按现行书价的20%-100%赔偿,如果图书被污损而不能继续使用,视同遗失图书赔偿。污损程度由办公室领导鉴定。  2、遗失图书资料的,可用同版(或新版)图书赔偿。无法赔偿同样图书的,则按图书金额的2倍赔偿。遗失多卷书的一册或数册,按全套书价的2倍赔偿。  五、图书室管理办法  1、员工零星购书前先查询图书室是否有此书,图书室如无此书时可购买,做到尽量不重复。  2、所购图书尽量与本部门专业相关,所报图书无批阅、涂改、卷折、影描、污损。  3、新购图书应及时向图书室登记造册,管理员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12、图书借阅7天后方可归还图书。

13、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14、1857年英国不列颠博物院图书馆的圆形阅览室建成开放,它将阅览室同书库分开,成为当时世界上座位最多、设备最好的阅览室。1904年中国古越藏书楼规定在楼下中厅60个座位上阅书,事实上成了专门供读者看书的阅览室。近代图书馆的阅览室与书库大多有明显的界限,但随着图书馆由重收藏向重利用的转变以及开架制的实行,在书库内设阅览桌和增加阅览室内的藏书已较为普遍,阅览室的设备也趋向实用与舒适。

15、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

16、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17、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18、借阅书刊凭借书证(卡)或学生证,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19、对不慎损坏的报刊和设施要勇于承担过失责任,主动征询管理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20、(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21、未尽事宜,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22、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者,即按偷书论处。

23、对故意损坏报刊(含乱涂乱画,撕下或挖下书本扉页、内页者)及破坏财产的,视情节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的3-5倍赔偿。

24、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并当场领回借书证或学生证。

25、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

26、、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书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27、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28、借出:读者在室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从室内中选好图书后持图书到借阅处,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管理人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读者。

29、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30、确因重要资料复印需要带出报刊者,应与管理员协商,交纳押金后办理借出手续,且必须在一天内归还。

31、阅览室是集体学习场所,提倡文明阅读。应保持言行及穿着大方、得体、文雅。

32、图书馆规章制度是由图书馆行政主管部门或图书馆事业管理机构制订并报上级部门审批(或备案)公布的图书馆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是图书馆各项规则、章程、制度、标准、程序、办法等的总称。

33、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聊天、吃零食和处理私人事务。更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4、二、进入阅览室阅读书刊,要遵守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管理员的工作。

35、保持阅览室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能使用外音播放器;移动电话应调至静音状态,接听电话应到室外;搬动桌椅避免发出噪音。

36、阅览室管理制度: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书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拓展:

37、一、阅览室是读书的圣地,是求知的摇篮,是文明的场所,应时刻保持安静、整洁、美观。

38、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四、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五、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图书室借书须知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随意转借、涂改。二、借书证如有遗失,须立即到本室办理补失手续。三、图书要加强爱护,不允许乱写乱画,有破损、遗失要赔偿。(破损的酌情赔偿,遗失的倍半赔偿。)四、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39、图书室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40、(三)其它规定

41、四、处罚:

42、电子书籍的借阅应该严格按照管理员要求操作。

43、管理员要负责日常卫生保洁和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管理员要负责阅览室设施保管,凡被损坏的,要及时追查责任人,并报告修复。

44、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45、图书馆管理制度

46、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47、(一)借书制度

48、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

49、管理员应及时将新报刊上架,并收存过期报刊。年度结束,分类整理报刊、列出清单,经采编室负责清点验收后入过期书刊室。

50、对于因个人过失而丢失、污损的报刊及损坏的财产,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赔偿。

51、对管理员工作有意见可以以适当方式提出,也可以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箱”。

52、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53、管理员要做好财物管理工作,防火防盗。下班时关窗、关灯(电扇)、锁门。

54、图书借阅20天后可续借,续借次数仅限一次,自续借之日起,续借期限为30天。

55、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