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四)考勤记录;
3、(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平等自愿原则,平等指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都有权选择对方并就合同内容表达各自独立的意志。自愿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由表达各自意志,主张自己的权益和志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接受其意志。凡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均不符合自愿原则。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讲,平等是自愿的基础和条件,自愿是平等的表现,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平等自愿原则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基础和基本条件;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6、劳社部劳动关系认定的规定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7、《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8、劳动合同规范的调整;
9、(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10、劳动纪律、劳动时间、劳动工资奖罚、劳动分工等方面的制度。
11、其他方面的有关生产用料制造等的规定。
12、集体合同规范的调整;
13、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14、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调整;
15、通过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的调整;
16、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17、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对怎样认定不是劳动没有作出规定。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是非常相似的,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就不属于劳务关系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19、(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0、(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
21、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22、【法律依据】
23、《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4、只要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条件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25、协商一致原则,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期限等条款进行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对劳动权利、义务意思表示一致。只有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26、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27、只要存在了劳动关系,而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即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时间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从法理分析上,劳动合同规定是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实际操作上这一个月的期限适用于事实劳动关系时间上的解释。
2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劳动都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2018年做了第二次修正。
29、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30、(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1、(一)因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32、在劳动方面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劳动合同制度作为国家基本劳动制度已经得到确认。对于劳动用工来说,一旦劳动合同签订,劳动者即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双方便确立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
33、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指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是劳动合同得以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
34、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调整;
35、劳动监督检查制度的调整。
36、在劳动用工方面,主要有两种性质的用工,即劳动用工和劳务用工。劳动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
37、基本劳动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制度、劳动保障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劳动仲裁制度等。
38、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可以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法定内容。二是非法定内容。法定内容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主要有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公司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制度等。非法定内容是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的主要有:员工选聘依据、考核标准、晋升条件、工资分级等内容。
39、(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4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4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
42、劳动制度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
4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
44、(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45、劳动用人制度。
46、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规章制度)的调整;
47、(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