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述廉:是在任期内对反腐倡廉工作中具体的工作内容。
2、其具体内容如下:
3、四述,指述学、述职、述廉、述法。
4、述职述廉报告与工作总结虽有相似之处,但仍有一定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前者多是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一次的考核汇报,后者则不限于此,既可是一年一度总结,也可是阶段性汇报总结,前者一般来讲,比后者更为正式严肃。
5、述廉报告指的是,你在廉洁廉政方面取得哪些成绩。
6、一般是同一个报告,但是不同内容的两个组成部分。述职是报告本人一年内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做法方面的的成绩;述廉是报告自己廉洁从政的内容。同样还要报告自己在两方面的不足和改进的方向。不知回答是否满意?
7、共同点是:述职报告可以作为个人总结,都是在总结的范畴内。
8、迷职报告,是具有一定级别和职位的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规定,每年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作述职。内容是总结一年来工作履职情况,找出不足和改进方法并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述廉是领导干部针对自己的工作,向党委纪检部门汇报关于党风廉政方面的做法和体会。
9、述法:是在任期内对法律法治的认知,是否尊纪守法。
10、述职:是在任期内对本职工作成绩和不足进行分析和总结。
11、述职报告是指:各级各类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领导干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下属群众陈述任职情况,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成绩、缺点问题、设想,进行自我回顾、评估、鉴定的书面报告。述职报告可以说是工作报告中的总结性报告。报告是向上级机关陈述事项的上行文,属于行政公文中议案、报告和请示三个上行文之一。其主要特点是:自述性、自评性、报告性。
12、述职报告指的是,呈述你分内工作的完成情况,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13、四述,即述学、述职、述廉、述法。
14、述职报告指的是,呈述你分内工作的完成情况,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述廉报告指的是,你在廉洁廉政方面取得哪些成绩。述职报告考察的是你的工作成绩和能力,述职述廉主要考察的是你的道德水平和道德建设成绩。
15、个人总结与述职报告有共同点和不同点。
16、至于各地开展“四述四评”,那就定义各异了,都是根据各地的工作实际来定义的。其中有一些可供参考的,比如江苏省一些地方的“述学、述职、述廉、述法;自我评格、员工互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
17、述职报告可以说是工作报告中的总结性报告。报告是向上级机关陈述事项的上行文,属于行政公文中议案、报告和请示三个上行文之一。 述职报告的外在结构是格式化的,包括标题、称谓、正文和署名四部分。(一)标题。 1.单行标题:“述职报告”或者“在……(上)的述职报告”。 2.双行标题:正题写主题,或者写述职报告类型。 (二)称谓。称谓是报告者对听众的称呼。称谓要根据会议性质及听众对象而定。“各位领导、代表”。称谓放在标题之下正文的开头,有时根据需要在正文中间适当穿插使用。称谓一般采用提行的写法。要用“谢谢大家”等礼貌语言。如一篇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述职报告的称谓:“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全体教职工代表,全校教职工同志们”。 (三)正文。述职报告的写法依据报告的场合和对象而定,一般来说采用总结式写法,共分四部分。 1.基本情况。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用平直、概括、简短。用最精练的文字,概括地交待,如主要情况、时间、地点、背景、事件经过等。 (1)工作过程。 (2)内容概括(成绩、经验为主)。可以将总结出来的规律性的认识、主要的经验或教训、主要的成绩或存在的问题用简短概括的文字写出来。 (3)主题认识。 2.成绩经验。自此以下包括问题教训和今后计划共三部分,要分出层次来分析证明主题,这才能条理分明。
18、述职报告考察的是你的工作成绩和能力,述职述廉主要考察的是你的道德水平和道德建设成绩。
19、述学:是在任期内学习国家、行业部门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学习情况汇报。
20、不同点是:在功能特点和所面对环境都是不一样的。
21、述职述廉报告就是领导干部,向上级部门领导报告一年来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的情况汇报。特别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和完成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情况;述廉就是汇报廉洁从政的情况,以及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等。
22、四评,即自我评格、员工互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
23、四述四评是一些地方开展党建工作、考评工作的方法,中央没有出台过“四述四评”的具体要求,所以也没有权威的具体内容。
24、而个人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个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25、侧重点不一样,前者有限制,重点写履职情况和廉洁情况,后者主要写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6、如题所述,一般来说,述职述廉报告属于一般的专项述职报告属性,无需纳入个人档案之中;但是,如果报告者存在特殊报告事项的(如存在杰出贡献或存在贪污腐败情形,接受相关机构奖惩的),则有可能会由此而记入个人档案,但仍需视实际情形而定;可见,通常情况下,应由档案的管理一方结合实际状况依照有关档案规定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