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九条
2、施工单位应提供落实安全生产经费的有效证明材料及采购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证。搭建临时活动房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测报告,通过监理的签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3、上述工作应在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的《监理规划》及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制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体现。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强调安全监理工作应融入到质量、进度、投资目标控制工作中,而不是将其孤立;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强调安全监理是所有监理人员的职责,不只是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员的工作,做到分工不分家。
4、年满18周岁;
5、2.4各岗位隐患排查由岗位操作人员组成。
6、3隐患排查内容
7、3.6质检中心负责生产指标的隐患排查工作。
8、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考核。
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开工核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对“五小”设施的检查、对施工单位安全台帐的检查、对民工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检查等。
10、1分级依据
11、3.7安管科负责安全班组,装置、设施的定置隐患排查。
12、1.4.2隐患的主要危害
13、(一)系统设计、实施方案及审查论证意见;
14、。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经过审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重大调整或者变更时,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原程序重新办理编制、审核、批准和报审手续。须专家论证的重新组织论证。
15、4隐患排查上报程序
16、隐患排查
17、4.5安全技术科对公司汇总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处备案。
18、(三)系统建设和工程监理情况报告;
19、具有良好的品行;
20、一是构建安全责任体系。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与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县纪常会先后多次专题研究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明确工作责任,构建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案件监督管理室主动抓,上下联动、无缝衔接、人人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1、(五)系统安全保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情况;
22、。审核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4.1各班组人员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如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上报班组长。
24、5.3由安全员审批的,除各相关单位建立档案外,并在各职能部门建立档案。
25、随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安全监理工作成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质量、进度、投资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目标控制体系,并在监理委托合同中以合同条款的形式予以明确。但由于长期没有进行安全监理,监理人员一时难以适应自己应负有的责任和义务。
26、第二十八条
27、四、工程完工后,监理项目部将平时收集到的安全监理资料整理并装订,立卷归档。
28、具有信息安全测试基础知识。信息安全测试员是通过评测目标的网络和系统进行渗透测试,发现安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的人员。信息安全测试员的工作内容有:
29、第三十条
30、2.2.2较大隐患(二级):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即可能造成系统停车或造成1人死亡,或2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时间10天以内,投入资金在10万元以下。
31、2隐患排查人员
32、3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使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等相法规定严肃处理。
33、。审核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若施工条件成熟可以如期开工的工程,因在其招投标阶段已进行了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核工作,监理项目部只需留有其证书复印件以备查用。
34、隐患名称、类型类别、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及所在行政区划、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
35、(四)依法对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36、有些工程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如期开工,当工程延期开工时间超过3个月及以上,应对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重新进行审核。当出现施工企业资质等级降级或被吊销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不合格等情况,监理项目部应对该施工企业是否具有继续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向业主书面说明。
37、2较大事故隐患,由职能部门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8、2隐患级别确定
39、依据《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规程》相关条款,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按照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影响的后果、严重程度、整改时间、投入资金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估,将安全隐患分为三级。
40、。督促施工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1、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应当将涉密信息系统定级和建设使用情况,及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的保密工作机构和负责系统审批的保密工作部门备案,并接受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
42、。对在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项目部应每月填报《在监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汇总表》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汇总表》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监理项目部印章。每天巡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作业情况,按要求进行监理旁站。
43、3.11各生产、工艺岗位负责对本岗位生产工艺装置、安全、设备进行隐患排查。对查出但不能整改隐患上报班组隐患治理小组。
44、。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人员伤害,工程施工的险兆、险情等,现场总监或总监代表、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立即向监理公司报告,一般事故6小时内,重大事故半小时内。
45、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内容
4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等,监理应重点审查施工项目部所建立的规章制度是否体现了《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精神并具有针对性。
47、1.3属于较大、重大隐患,由安全员编制隐患报告书,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生产科、设备科、安全技术科)备案。
48、第二十四条
49、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在系统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审批管理规定》,向设区的市级以上保密工作部门申请进行系统审批,涉密信息系统通过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已投入使用的涉密信息系统,其建设使用单位在按照分级保护要求完成系统整改后,应当向保密工作部门备案。
50、隐患现状描述及产生原因;
51、。审核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经费主要有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费、五小设施(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厕所、浴室)费用、民工安全教育经费、安全防护用品费用、现场围护(包括道路围护、各类临边防护及门楼)费用、各类标牌费用等。
52、二、累计从事信息安全测试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53、国家和地方各级保密工作部门依法对各地区、各部门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做好以下工作:
54、(七)了解掌握各级各类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和泄密事件。
55、第二十六条
56、。每月组织全面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和对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工作,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监理抽查。不定期抽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到岗和持证上岗情况。
57、3重大隐患,由公司隐患治理组织机构对其进行复查,对整改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58、(2)安全教育培训台账,监督施工项目部对施工管理人员及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情况;
5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开工核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对“五小”设施的检查、对施工单位安全台帐的检查、对民工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检查等。未通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开工核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
60、3.1安委会研究和审查有关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督促落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措施,保证整改资金到位。
61、(一)指导、监督和检查分级保护工作的开展;
62、一、累计从事信息安全测试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63、5各单位每月25日前将隐患(分级)排除销账情况汇总后上报各职能部门。
64、保密工作部门和机构应当监督指导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准确、合理地进行系统定级。
65、三、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66、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根据项目的不同具有针对性,并做好相关的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均应签字,不能代签。安全技术交底不能由施工技术交底代替,因二者的交底目的、交底内容、交底对象并不相同。
67、2.2分级
68、(五)严格进行系统测评和审批工作,监督检查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分级保护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69、(三)参与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方案论证,指导建设使用单位做好保密设施的同步规划设计;
70、1隐患的确认
71、3各级隐患排查组织的职责
72、第二十五条
73、(六)加强涉密信息系统运行中的保密监督检查。对秘密级、机密级信息系统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保密检查或者系统测评,对绝密级信息系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保密检查或者系统测评;
74、1、为使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建立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其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75、当出现施工企业资质等级降级或被吊销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不合格等情况,监理项目部应对该施工企业是否具有继续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向业主书面说明。
76、隐患评估、报告
77、2.2.1重大隐患(一级):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即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市区范围内的重大社会影响,且整改时间10天以上半年以内,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下的。
78、隐患整改
79、(5)安全监理日志及各类安全监理检查表。
80、(4)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81、2管理组织
82、1.4.6消除隐患的办法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83、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在系统工程实施结束后,应当向保密工作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家保密局授权的系统测评机构依据国家保密标准BMB22-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测评指南》,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密测评。
84、(3)安全会议台帐,应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并附签到表;
85、遵守法律、法规;
86、3重大事故隐患,隐患责任单位上报到安全技术科和相关职能单位,经安委会研究确认后,写出可行性整改方案,确定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并由责任单位采取可行性措施,制定出应急预案。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完成隐患整改,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处备案。由公司安委会组织进行复查。
87、非涉密信息系统不得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等。
88、1一般事故隐患,由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天。
89、1一般事故隐患,由项目部隐患治理组织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90、三是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坚持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实地查看办案设施、查阅工作资料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督促落实到位,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隐患。
91、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网络(含联络表);安全监理大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记录;安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分析报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他安全管理文件、资料。
92、。审核施工项目部进场拟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要求其提供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93、4.3现场隐患治理小组将各班组汇总上报的安全隐患进行审查,并积极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并上报各职能部门备案。
94、涉密信息系统发生涉密等级、连接范围、环境设施、主要应用、安全保密管理责任单位变更时,其建设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向负责审批的保密工作部门报告。保密工作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其重新进行测评和审批。
95、信息安全测试员的报考条件满足以下几点之一即可:
96、1.4.7现隐患监控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97、3.10班组隐患治理小组负责组织对各岗位进行安全生产,对查出的隐患负责组织立即整改、作好汇总记录。整改不了的隐患上报车间隐患治理组织,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98、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9、1.1公司安委会组织各职能单位每月进行一次综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100、(六)其他有关材料。
101、3.2安全技术科审查较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督促落实消除较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措施。负责各类事故隐患的汇总、复查工作;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上报。并负责对安全装置、安全设施、消防应急设施及器材、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
102、涉密信息系统使用的信息安全保密产品原则上应当选用国产品,并应当通过国家保密局授权的检测机构依据有关国家保密标准进行的检测,通过检测的产品由国家保密局审核发布目录。
103、组织管理
104、同时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各类事故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进行报告。
105、第二十七条
106、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107、(二)指导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规范信息定密,合理确定系统保护等级;
108、1.2属于一般隐患,由项目部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方案,明确责任人,编制资金投入计划。
109、1.4.3事故隐患现状
110、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项目部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111、5.1各班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在本班组建立安全隐患治理档案。台账内容包括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及安全投入资金。
112、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安全教育常态化,做到大会必讲、小会必提,聚焦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则,围绕上级纪监相关要求对审查调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标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教育警钟长鸣。今年一季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次,参加培训150余人次。
113、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保密标准BMB20-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加强涉密信息系统运行中的保密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消除泄密隐患和漏洞。
114、全市机场、高铁牵引站、火车站等12个单位中,5个单位未发现明显安全隐患,合格率明显提升。市第二人民医院等6个单位自备应急电源未投运或配置不满足安全要求,海利化工等14个单位电气设备未定期预试,市电信公司等2家未配置双电源。
115、信息安全测试员在安全监督管理局报考,报考条件是:
116、(四)系统安全保密检测评估报告;
117、。督促施工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理应重点审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做到相关证书与人员及身份证相符,特别要注意证书的年审时间。严禁特种作业人员只挂名不上岗现象,或一名特种作业人员在几个工地的挂名现象,或人与证不符合的现象。
118、一、组建监理项目部时,根据项目的大小复杂程度,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人员。
119、3.8后勤部科负责劳动纪律的隐患排查工作。
120、事故隐患的定义
121、三、取得技工学校信息安全测试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122、1.2隐患治理组织每半月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12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工程建设的五大要素即人、机、物料、方法、环境进行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冒险性、盲目性、随意性及发现的隐患,及时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项目部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124、1隐患排查时间
125、。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126、制定评测目标的安全测试方案及实施计划。
127、。审核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情况。
128、1.3班组级安全管理人员每班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129、。如实、全面记录安全监理台帐,主要有:
130、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131、2实行公司对项目部、项目部对班组、班组对个人的分级考核机制。
132、3.3生产技术科负责审查较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督促落实消除较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措施及复查工作。并负责对生产工艺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133、分析研究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攻防技术;
134、文章就监理项目部如何在具体建设工程项目上开展安全监理的问题进行探讨。
13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36、1.1班组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编制事故隐患报告书报项目部备案,由项目部隐患治理组织机构对事故隐患进行初步确认和分级。
137、3.4材料科负责审查较大设备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督促落实消除较大设备事故隐患的措施及复查工作。并负责对生产装置运行状况及备用设备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138、2.2.3一般隐患(三级):可能造成生产系统降负荷或造成人员轻伤事故,或者1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时间3天以下,投入资金在1万元以下的。
139、2较大事故隐患,经职能部门确认后,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天)要按时完成。
140、《应聘报名表》及个人简历须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名及文件名的命名格式均为:姓名-性别-学历-毕业学校-专业-报名表/简历(如未按上述格式填写,则有可能影响报名)。
141、四、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信息安全测试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142、3.9项目部各管理人员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二级单位隐患治理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对施工现场各班组岗位安全、生产工艺、施工机械进行定期检查,并落实一般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所有隐患汇总、上报工作。
143、利用信息收集工具及技术手段,采集并分析评测目标的相关信息;
144、2.1隐患级别以判定它的三种要素条件(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进行判定,达到其中任意一种最严重的要素条件且整改时间、投入资金达到相应数量的即判定为相应隐患级别。
145、4隐患整改单位建立健全整改档案,公司主管部门根据整改时限进行复查,并建好档案。
146、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装及拆卸,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先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147、2.2工地隐患治理组织机构由各班组长设备、安全员,技术员、施工员组成。
148、第三十三条
149、1.4.1隐患报告单位
150、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涉密集成资质的单位承担或者参与涉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施。
151、(二)系统承建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152、4任何个人对整改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公司安委会报告或举报。对及时发现和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对举报事故隐患查处核实的,根据相关文件给予表彰。
153、1.4.5有关隐患的检查、检测、佐证材料
154、二、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对施工单位所报送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要内容有:
155、希望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尽快按要求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对用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切实防范供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156、第三十一条
157、2.3班组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由各化工班班长及兼职安全员组成。
158、应重点审查的项目有: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专项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电气防火措施;冬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施工组织设计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然后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审。
159、涉密信息系统应当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按照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有关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结合系统实际情况进行保护。
160、制定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与工作流程,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
161、审核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162、未通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开工核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
163、5.2各班组上报到项目部的安全隐患,由施工现场隐患治理小组建立隐患治理档案。台账内容包括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防范措施及安全投入资金。并上报公司相应职能部门备案。
164、与去年同期比较,新增隐患3条,落实整改闭环7条。
165、隐患排除的确认
166、这里所指的分包工程内容与范围是符合法律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对于不符合法律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分包申请应予以退回。鉴于目前建筑市场对劳动力正规化的管理,劳务分包形式已被广大施工单位所接受。无论何种形式的分包,应督促施工项目部在签订分包合同或协议的同时签订分包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总、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以免出现事故后的推诿扯皮情况。
167、可能导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后果;
168、4对未按时整改,治理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及职能部门重新登记,重新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方案和措施。
169、隐患分级
170、3.5工会负责劳动组织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隐患排查工作。
171、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网站(www.itsec.gov.cn),下载填写《应聘报名表》,连同个人简历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wangyh@itsec.gov.cn。
172、5建立台账
173、4.4对施工现场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及上级部门查出的由安全员审批、拿出可行整改方案、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在各职能部门备案。
174、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应当依据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按照秘密、机密、绝密三级的不同要求,结合系统实际进行方案设计,实施分级保护,其保护水平总体上不低于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的水平。
175、审核施工项目部进场拟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要求其提供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176、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所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由低到高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个等级。
177、4.2各班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如不能立即整改,要采取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上报本项目部隐患排查小组负责人。
178、第三十二条
179、1、管理原则
180、。督促施工项目部在开工前做好对进场民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181、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在申请系统审批或者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82、对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深水作业工程及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18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由安全技术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专业职能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分级成立隐患治理组织机构。
184、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实行“分级监管、各负其责”的原则。
185、1.4.4现采取的防范监控措施及应急方案
186、2.1公司级隐患治理组织由安委会各职能部门参加。由生产技术科、材料科、安全技术科、质检中心、工会、企管科、劳动人事科组成。
187、1.4各岗位人员当班期间内随时进行巡检并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188、1.4事故隐患报告书内容:
189、(1)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登记台帐;
190、。审核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若施工条件成熟可以如期开工的工程,因在其招投标阶段已进行了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核工作,监理项目部只需留有其证书复印件以备查用。有些工程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如期开工,当工程延期开工时间超过3个月及以上,应对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重新进行审核。
191、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应当在信息规范定密的基础上,依据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保密标准BMB17-2006《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确定系统等级。对于包含多个安全域的涉密信息系统,各安全域可以分别确定保护等级。
192、整改方案或已经采取的治理措施,治理效果和可能存在的遗留问题;(.五)隐患整改验收情况、责任人处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