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公司退市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股票不再在创业板上市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在退市整理期的第一天发布风险提示公告,说明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等事项。创业板上市公司退市条件主要包括交易类强制退市条件、财务类强制退市条件、规范类强制退市条件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条件。
1. 交易类强制退市条件
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市值低于5亿元;
公司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低于200人。
2. 财务类强制退市条件
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最近三年内累计亏损超过公司股本的50%;
公司存在实质控制关系变更,且新实控人或实控集合体不满足交易所规定的条件。
3. 规范类强制退市条件
公司财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规定时间未能消除;
公司净资产为负而未在规定时间内消除;
公司违反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务、资产评估、业绩承诺和股权质押等规定,构成了重大违规。
4.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条件
公司严重违反证券法、规定及监管机构规章制度,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公司连续两个季度净资产为负;
公司违反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务、资产评估、业绩承诺和股权质押等规定,构成了重大违规。
创业板上市公司退市条件主要包括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交易类强制退市条件主要与股票市值、成交量、股价和股东人数相关。财务类强制退市条件主要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有关。规范类强制退市条件主要与公司的信息披露、会计审计和违规行为有关。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条件则是公司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结果。这些退市条件的制定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密切关注自身业绩和遵守相关法规,以避免退市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