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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应税项应该填什么

时间:2024-11-23 00:32:42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是指由国家、省、市三级政府投入的用于水利建设的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水利建设基金的应税项范围包括水利建设投资以及收入来源于水利建设的各项业务。在申报缴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时,需要填写相应的计税依据和税率。下面将详细介绍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应税项和填写流程。

1. 征收标准和计税依据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标准参照增值税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具体口径。具体来说,应税项填写的是不含税收入金额,即在原始销售或营业收入中扣除增值税后的金额。

2. 申报缴纳路径

在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中,申报缴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路径发生了变更。从原来的“通用申报表”变更为“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进行申报。

3. 申报步骤

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本月应申报税种”并选择“附加税(费)申报表”。

在附加税(费)申报表中选择税款所属期为“2017-04-01至2017-06-30”,并选择征收项目为“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填写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合计金额作为应税项。

核对税率和本期应纳税额的准确性后,提交申报扣缴税款。

4.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对于建筑工程合同,按价款的万分之三征收印花税。

5. 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要求,水利建设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已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这一举措旨在确保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平稳进行。

申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应税项需要填写增值税、消费税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并选择相应的征收项目和税款所属期。通过在电子税务局中的申报流程,可以准确并及时地缴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为水利建设事业提供重要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