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基本每股收益以反映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稀释每股收益可以理解为在考虑潜在股份的情况下,实际每股的收益情况。
2. 优先股股利
优先股是指对企业利润具有优先分配权的股票。在计算普通股每股收益时,需要从净利润中扣除优先股股利,即支付给优先股股东的利润。优先股股利是指企业根据优先股股本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向优先股股东支付的利润。
3. 净利润
净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除去各种税费、利息、折旧等费用后所获得的净收益。净利润是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经过税金等费用的扣除得出的。
4.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是指在净利润的基础上,扣除优先股股利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收益。这部分净利润是普通股股东所应享有的利润。
5.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指的是企业在市场上流通的普通股股票的数量。这是计算每股收益的分母部分,反映了普通股股东的权益。
6.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是指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从而计算出的每股收益。它是指在不考虑潜在股份和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普通股股东每持有一股所能享有的净利润。
普通股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为普通股每股收益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优先股股利) ÷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其中优先股股利是指支付给优先股股东的利润,净利润是指税后利润,而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反映了普通股股东的权益。此外,还有稀释每股收益和基本每股收益两种衡量方法,分别考虑了潜在股份和其他调整因素的影响。通过计算每股收益,可以帮助投资者评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