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套人民币不流通后,可以在银行进行兑换。兑换期间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具体兑换流程请持有者前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咨询。以下是详细介绍:
1. 第四套人民币停止流通日期
第四套人民币于2018年5月1日起停止流通,除了一角纸币、五角纸币、五角硬币和一元硬币。这意味着除了特定面额的硬币之外,其他所有第四套人民币纸币都不能在市场上正常流通。
2. 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停止流通
自2018年4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在市场上流通。但第四套人民币的5角纸币和硬币、1角硬币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3. 第四套人民币集中兑换期
第四套人民币的集中兑换期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在此期间,持有第四套人民币的人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或指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兑换业务。
4. 第四套人民币兑换网点
在集中兑换期间,各地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广泛宣传并积极回收第四套人民币的部分券别。各机构会在官方公告中公布具体的兑换网点名录,人民可以前往公告列出的网点进行兑换。
5. 集中兑换期结束后的兑换
对于在集中兑换期结束后仍持有第四套人民币的持有者,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指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兑换。具体的兑换流程和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人民银行或银行机构。
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在集中兑换期间可以在指定的银行网点进行兑换,兑换期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集中兑换期结束后,持有第四套人民币的人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兑换。无论是在集中兑换期间还是结束后,持有者都需要前往官方指定的兑换网点办理兑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