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准则解读
1、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2、第二十二条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3、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4、第三章是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5、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6、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7、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8、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9、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10、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11、准则内容
12、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13、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14、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15、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16、第二十一条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17、第十五条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18、《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于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由党中央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在201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基础上修订而成。全文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19、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20、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21、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2、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23、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24、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25、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26、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27、《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总则中要求:
28、廉洁自律是自我约束的定力。自律源于定力。最根本的定力是理想信念,必须立根固本,坚定信仰,坚定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29、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30、第三章附则
廉洁自律准则解读
31、第二十四条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32、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33、第二十条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34、无端更渡桑干水,却望并州是故乡。
35、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6、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37、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38、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39、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40、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41、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
42、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43、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4、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4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第七条强调的是:“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46、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47、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48、《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除了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还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49、《准则》紧扣的是廉洁自律这主题,突出党员要“坚持公私分明”等四个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等四个自觉,强调的正是每一名党员、干部都须以《准则》为明镜,经常看一看以启发自觉,深入想一想以反躬自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初,练好“内功”,把官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50、《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内容如下:
51、第十八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52、《准则》的作用
53、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54、第二十六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55、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56、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57、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58、廉洁自律准则第七条廉则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