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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管理制度252句

时间:2024-11-24 12:38:11

1、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2、(4)被客人带走或损坏的客用品需凭前台挂帐的《杂项通知单》给予补发。

3、二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4、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5、二十二、酒店员工安全知识宣传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刊出。

6、旅馆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2017-07-0720:49|#2楼

7、(一)落实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8、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训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9、根据物品正常使用周期、平均消耗率以及客房每周的预测出租率,库管每周星期一、星期二填写《仓库用品申请表》,经客房部经理签字审批后,从财务部大库将足够本周发放的物品提取至客房部库房,做好记录后严格按照物品的保存要求进行保管。

10、(1)库管每周星期三、星期四发放各楼层客用品。

11、库管凭减免《杂项通知单》发放物品时,必须认真审核签免权限,不得越权发放。

12、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13、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14、⼆、制服及⼯作牌:

15、四、拾遗:

16、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17、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18、(7)库管应配合财务部每月定期对酒水库进行盘点,盘点后将本月的《酒水单》、《杂项通知单》以及《客房迷你吧酒水消费日报表》交财务部供核查。

19、十八、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20、客用品的发放

21、五、酒店财产: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使⽤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如犯有盗窃⾏为,酒店将⽴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22、客房部申购的物品、设备、酒水、小食等,除办公用品、布草、制服类物品以及用于维修洗衣房、PA设备设施的配件,其余均由库管统一收货并发放,各分部不得自行接收使用。

23、七、员⼯⾐柜:

24、工伤(包括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25、第九条 旅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26、(8)每月第一周星期二库管对各楼层储物柜进行检查。如有过多的客用品,库管有权在该楼层领班本周申请领用量中予以冲减,以便合理控制经营成本及物耗。在检查中如发现有违规使用现象,库管将直接向客房部经理汇报并由客房部经理做出相应处罚。

27、十、酒店劳动安全生产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28、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有知情权。

29、九、健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30、如有紧急情况或员⼯忘带钥匙,可向⼈事部借⽤备⽤钥匙,但须部门主管同意,故意损坏⾐柜,则须赔偿,并予纪律处分。

31、人员流动大、有机动车进出、玻璃门、玻璃墙、双向门、转弯等场所。

32、4、⼥员⼯应梳理好头发,使⽤发夹⽹罩。

33、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34、员⼯在⼯作时间要离开酒店时,应向主管部门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能离店。

35、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36、二十四、酒店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人员参加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

37、后台员⼯⾮⼯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店内客⽤公共场所、餐厅,使⽤酒店内客⽤设施。

38、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39、(8)库管每月应结合客房出租率及平均消费率对免费矿泉水、速溶咖啡、袋泡茶、宝路簿荷糖及行政楼层免费酒水的使用量进行控制,如实际使用量与合理预算量有明显差异,应进行分析,寻找原因,必要时向客房部经理汇报。

40、(1)库管应在每日16:30之前补齐客房中心的酒水、小食及客用品备量。以上备量仅供楼层中、夜班领用,早班无特殊原因不得动用。

41、八、不安全的环境:

42、在劳动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3、(三)物品发放

44、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5、其它物品的发放

46、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47、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48、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49、酒店管理的规章制度1

50、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生产。

51、(9)库管应严格做好客用品,特别是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控制,并定期统计平均消耗率,如有楼层的实际物耗指数明显高于平均消耗率,经分析无合理原因,应报告客房部经理,追究相关人员的成本管理责任。

52、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3、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4、饮酒、服药、过饥或过饱时作业。

55、在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56、四、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57、上岗操作准备不充分,与同伴联系、配合不当。

58、作业期间开玩笑、追逐打闹、搞恶作剧等。

59、(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60、十九、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权利:

61、(四)旅馆方位及其内部平面图纸;

62、2、员⼯须经常保持⾐柜的清洁与整齐,柜内不准存放⾷物、饮料或危险品。

63、十三、主管(领班)安全生产职责:

64、第八条旅馆应当配备治安保卫负责人和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制定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65、(五)发现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66、员⼯的精神⾯貌应表情⾃然,⾯带微笑,端庄稳重。

67、三、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68、4、严禁替他⼈签卡,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将受到纪律处分。

69、员工上班下班忘记签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天50%工资。

70、(2)电池备量存放在客房中心,由文员负责发放,原则为以旧换新。

71、缺乏护栏及围蔽,上方及周围有施工作业。

72、7、员⼯在⼯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73、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4、4、⼯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谦虚谨慎,举⽌稳重。

75、(4)库管按工作需要为各分部员工配备工作用具,除此之外因损坏、磨损或消耗需领用时,领用原则为以旧换新;非工作原因对工作用具造成损坏者,需照价赔偿后方可补领新品。如因工作量增大或工作人员增加需增领工作用具时,应征得客房部经理同意后方可领用。

76、缺乏知识、技术、经验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77、二十一、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78、(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文件;

79、劳动安全管理,是指企业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80、6、不准在更⾐室内睡觉或⽆事逗留,不准在更⾐室吐痰、抽烟、扔垃圾。

81、第十二条旅客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不得携带枪-支-弹-药住宿,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82、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83、设有高温、高压、转动、带电、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蚀设备及物品的场所。

84、如相关部门员工将《杂项通知单》或其它用于申领物品的有效凭据遗失,从而无法按正常程序领用物品、酒水时,可复印该凭据的其它联次,由双方经办人员签名后请主管签字认可并生效。

85、十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

86、客房部库管应与财务部大库保持密切联系,掌握财务部大库中客房部物资的动态并不断调节,确保物资备量充足、有效。

87、(三)客房与旅馆内的娱乐、商业等服务设施分隔;

88、2、除主管以上管理⼈员外,所有员⼯上、下班都要签⼯卡。

89、十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90、5、员⼯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续,否则,按旷⼯处理。

91、以身体代替工具,或以抛递代替手传等不安全动作。

92、第一条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93、1、员⼯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94、十五、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理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95、操作姿势不正确,用力过猛,速度过快,工作位置不当。

96、安全装备设置错误或失效。

97、5、男员⼯应穿⽪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员⼯应穿黒鞋,⾁⾊统补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98、对他人违反安全作业的行为应给予制止。

99、(6)库管每月至少应盘点一次各楼层酒水柜,盘点日期及楼层提前不予通知。在检查中如发现舞弊行为,库管将直接向客房部经理汇报并由客房部经理做出相应处罚。

100、主动向住宿旅客索要身份证件,并认真核对身份证件信息与住宿人员体貌特征是否相符。

101、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102、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103、1、员⼯制服由酒店发放。员⼯有责任保管好⾃⼰的制服。

104、(六)对旅客遗留的财物妥善保管,无法归还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05、从库房领用物品时,必须由领用人亲自领取并在相应登记本上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签。

106、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107、(二)工商部门核发的有关名称核准文件;

108、(二)物品入库

109、管理制度涉及的面就广了首先要确认你所在酒店的操作流程,如做房的流程、查房的流程、物品配备标准等等;违规的惩罚制度,奖励规定,顾客投诉的处理,等等。

110、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1、凭减免《杂项通知单》补领客人损坏、污染的物品时,需交回破损、污染物品(或碎屑主体)方可补领。

112、(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13、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114、3、主管部门配给⾐柜时,免费发给⼀把钥匙。如遗失钥匙,须赔⼈民币10元。

115、带病、超负荷、超时、过度或恶劣环境作业。

116、7、员⼯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同意,员⼯不得使⽤客⽤电话。外线打⼊私⼈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

117、2、如物品保管三个⽉⽆⼈认领,则由酒店最⾼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法。

118、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119、五、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进行妥善处置。

120、2、员⼯不得携带⾏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同意⽅可离店。

121、第三条市及县(市)、区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旅馆业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

122、一、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3、(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124、第十一条旅馆应当在出入口、通道、电梯、停车场及其他公共区域按规定设置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并保证其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视频信息系统图像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125、第五条申请从事旅馆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开办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126、二十、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义务:

127、1、员⼯⾐柜的配给由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合⽤⼀个⾐柜。员⼯⾐柜不能私⾃转让,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

128、十一、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29、九、酒店安全。

130、5、不准在⾐柜上擅⾃装锁或配钥匙,主管部门可随时检查⾐柜,检查时两个以上⼈员在场。

131、未使用或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工具或穿着不安全的服装。

132、员⼯上班下班忘记签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天50⼯资。

133、地面不平、太滑或有临时及凌乱物品。

134、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实施罚款处罚,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票据,罚款全部上交财政。

135、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锐锋利、表面过滑、老化失效。

136、使用身份证鉴别仪对旅客信息进行扫描,并在社会信息采集系统及《旅客登记本》上分别进行登记.

137、库房的物品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办人书面申请,经客房部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借用。

138、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139、十六、各部门(公司)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存档。

140、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41、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142、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143、十四、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44、向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145、不得对《杂项通知单》库房使用的其它有效单据进行涂改、变造,一经查出将视为弄虚作假进行处罚。如因相关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单据与实物不能相符时,应征得主管或部门经理同意后,由库管酌情做符合财务程序的等值处理。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应请相关部门修正。

146、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47、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148、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149、9、热情待客,站⽴服务,使⽤礼貌语⾔。

150、各分部领用库房物品时,库管原则上可按领用人申请的数量发放。如领用人申请的数量与客房出租率差距较大或库管对领用数量、用途及使用周期等有疑问,领用人应作出合理解释,否则库管有权延后发放或不予发放,并向客房部经理说明情况,由客房部经理做出最终决定。

15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152、第七条旅馆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治安责任人,应与所在县(市)、区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公安机关应对治安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3、(3)发放客用品时,库房管理员应将实际发货量填写在《楼层客用品统计表》相应栏目内,并与领货人分别签字确认。发货完毕后妥善保存原始单据,以备每月的客用品盘点之用。

154、员⼯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

155、1、员⼯上下班从指定的员⼯通道⼊店。

156、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作。

157、(五)有旅客财物、行李保管室或者保险箱(柜)及其他治安防范设施;

158、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159、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160、(四)领用物品注意事项

161、鼓励旅馆安装使用电子防盗门锁和电子报警装置。

16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163、(2)每周星期三、星期四各楼层领班根据客房出租率填写《楼层客用品统计表》,并凭该表领用客用品。

164、(四)客房区域设专人全天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设专人全天值守;

165、前款规定的情形中,涉及经营场所开办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公安机关在变更《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前,应当对变更申请按照本规定进行实地核查。

166、酒水、小食的发放

167、督促本班组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168、危险源(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169、六、出勤。

170、2、员⼯的⼯作⾐应随时保持⼲净、整洁。

171、出入口、通道狭窄或堵塞。

172、六、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概念含义:

173、事故及伤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174、客房部全体员工均应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或舞弊行为,一经查出,将受到严肃处理。

175、客房部的物品申购工作由客房部秘书和库管共同承担。库管负责申购或与财务部大库联系订购客房部日常业务所需的各项物资及酒水、小食,其余的杂项物品由秘书负责申购。

176、库管应在严格遵守大厦财务、安全方面相关规定以及本细则的前提下,对客房部的物品及经营成本做出行之有效的管理与控制,并尽可能对客房部各分部的工作给予积极配合。

177、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178、七、不安全的行为及不正确的观念与态度:

179、(二)组织工作人员接受治安防范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演练;

180、第十三条认真执行本规定,在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给予表扬奖励。

181、1、员⼯进出酒店,主管⼈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182、温度过高或过低,空气不流通,湿度过大。

18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184、二、酒店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人事经理担任,以协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保安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主管(领班)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185、(三)按照规定查验旅客身份证件,准确登记旅客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实时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186、6、⼯卡遗失,⽴即报告⼈事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187、不安全的设备设施、构造、作业程序及方法。

188、(一)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旅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89、3、男员⼯应修⾯,头发不能过⽿和⾐领。

190、(10)库管应随时关注低值易耗品中有保质期限品种的保质期。临近保质期限前一个半月,应组织更换并与采购部联系调换事宜。确保库房保存与楼层使用的客用品均在有效使用期内。

191、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以洗浴、酒店式公寓等计时休息形式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以下统称为旅馆)。

192、(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193、(二)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对旅馆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94、第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照国家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法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95、9、⼯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路轻、操作轻。

196、(5)如有跑帐或客人拒付的酒水,需凭大堂经理或前厅部经理签发的减免《杂项通知单》补领跑帐酒水。

197、(五)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198、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99、第六条旅馆迁址、合并、变更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到公安机关变更《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歇业的,应当自歇业之日起五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歇业登记,交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200、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201、(六)具有一定数量的床位(床位城镇三十张、农村十张以上),客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四平方米;

202、7、只允许戴⼿表、婚戒以及⽆坠⽿环。厨房员⼯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203、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204、6、员⼯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作。⼯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班员⼯尚未接班前当班员⼯不得离岗。员⼯下班后,⽆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205、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许可申请的实地核查工作,符合条件的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206、⼿指应⽆烟熏⾊,⼥员⼯只能使⽤⽆⾊指甲油。

207、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涉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权限的,由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208、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09、员⼯离店时,必须清理⾐柜,不及时清理⾐柜,酒店有权清理。

210、不适当的照明环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11、8、⼯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剔⽛,打哈⽋、喷嚏应⽤⼿遮掩。

212、第十条 旅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确保其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

213、⼋、员⼯通道:

214、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15、(4)楼层领班根据客房出租率,在《免费矿泉水领用登记本》上登记后,可按需领用免矿。

216、(二)经营场所与所属建筑物中的非旅馆部分隔离;

217、(四)安装符合标准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218、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员不准利⽤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219、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220、(七)为他人提供场地从事旅馆经营以外的活动的,在活动举办二日前通知公安机关;

221、(1)库管每周星期五为楼层发放酒水、小食。

222、(7)《杂项通知单》库房有效联为黄联,其它联次视为无效联。如黄联丢失,必须凭其它联次补领物品时,应由楼层主管及客房部经理签字认可后方能补领。

223、(3)领用报损的物品、用具时,由领班填写《客房部物品报损申请单》,经主管及客房部经理签字审批同意后,持《客房部物品报损申请单》和报损物品(或碎屑主体)领取物品。每月月末最后一日,库管统计当月物品报损情况,报客房部经理,并以此为依据对员工进行考核。

224、严禁替他人签卡,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225、所有员⼯应佩戴作为⼯作服⼀部分的⼯作牌。不戴⼯作牌扣⼈民币5元,员⼯遗失或损坏⼯作牌需要补发者应付⼈民币10元。

226、员⼯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级领导反映。

227、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和检举权。

228、二十七、对因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229、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230、二十三、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如从事司机、电工、锅炉、烧焊、油气等工作的,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学习及审证。

231、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下列规定处罚:

232、二十六、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

233、(3)《酒水单》库房有效联为红联,其它联次视为无效联。如红联丢失,必须凭其它联次补领酒水、小食时,须由楼层主管及客房部经理签字认可后方能补领。

234、(一)有具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营场所;

235、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签工卡。

236、(一)物品申购

237、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238、(三)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保存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图像资料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239、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240、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

241、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卫⽣:

242、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禁⽌在餐厅、厨房、更⾐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作⽆关的事。

243、⼀、⼯作态度:

244、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

245、3、员⼯离职时须把⼯作服和⼯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246、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247、(5)被客人带走或损坏而客人拒赔的客用品需凭大堂经理或前厅部经理签发的减免《杂项通知单》给予补发。财务相关文件规定,前台接待可签发减免金额在10元之内的《杂项通知单》;《杂项通知单》减免金额在50元之内由大堂经理签发即可生效;减免金额在50—100元之内需由前厅部经理签发(前厅部副经理签免权限同大堂经理)。减免金额在100—600元之内需由前厅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及分管客房副总经理共同签发方可生效;签免金额在600元以上的需由总经理签发方可生效。(以上限额为每笔)

248、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人事培训部、供应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249、前台登记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尽职守则,严禁脱岗。

250、(2)楼层领班凭前台挂账的《酒水单》、《杂项通知单》领取酒水,行政楼层领班凭楼层主管签字认可的《酒水单》领取根据大厦销售政策供行政楼层客人免费饮用的酒水。

251、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252、身份证鉴别仪识别为可疑证件的,按规定采取“先登记后报告”的应对措施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