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支教内容
2、(二)特级教师讲师团成员要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坚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积极引进、推广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课改经验和管理经验。服从工作需要和安排,认真筹划讲学内容和计划,做好活动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完成支教讲学任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五、活动范围
4、承担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统筹管理工作;
5、负责基础教育各学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6、协助做好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
7、七、组织保障
8、特级教师支教专家组活动地点相对固定在挂钩的7个区县,特级教师讲学支教活动地点安排在各区县,特别是农村片区学校。各区县教育局要落实本区域支教讲学活动开展的具体地点,参加活动人员的选派与安排等工作。
9、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人事科牵头,协同规财科、教研室、体卫艺科等科室组织实施。各区县教育局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实施。
10、指导和协调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基础教育学校的有关事宜;
11、负责本市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12、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改革与管理;
13、(一)挂钩区县。结合7个区县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采用“学段+学科”的方式成立7个“特级教师支教专家组”,直接对点挂钩相关区县,建立常态帮扶机制,定期开展“把脉支招、建言献策”等调研反馈活动。
14、负责全市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技教育和劳技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工作;
15、自2018年11月份起至2020年。在各区县开展支教讲学活动的内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6、具体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商相关科室,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和需求,安排活动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场次及参加活动的人员。
17、六、活动时间
18、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广特级教师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及办学管理经验,帮扶指导区县、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市教育事业高层次均衡、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19、(二)支教讲学。统筹安排讲师团队中各学段、各学科中小学及幼儿园的特级教师赴各区域以“论坛、讲座、授课”等形式开展支教讲学活动,重点向农村、边远、薄弱区域倾斜。
20、为充分发挥特级教师的辐射、示范、引领作用,搭建特级教师专业发展和施展才华的平台,推动特级教师成为汕头市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带头人和引领者,打造一支规模宏大、与新时代汕头教育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教师队伍,特制定特级教师支教讲学活动工作方案。
21、以有利于促进各区域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学校办学品质提升为原则,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根本动力,支教专家组支教内容应涵盖学校管理与建设、课程建设与改革、特色学校与特色项目建设、教育信息化与智慧校园建设等;特级教师支教讲学内容重点在教材分析与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方式改进、教学艺术和技能的提高、信息技术与学科的高度融合、灵动高效课堂的构建等。
22、参与指导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
23、全面主持基教科各项工作、组织领导协调管理科内各项业务工作;
24、负责组织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的检查、评估、经验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25、负责基础教育阶段常规管理及教育质量评估工作;
26、教育局基教育科是管理小学教育的科室。因为小学教育是最基础的教育,所以叫基教科。
27、教职工属于学校的教师和学校的领导如校长、副校长、党委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以及后勤工作人员,如会计、保管、食堂管理员等。学校的部门有教务处、后勤处或总务处、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理化、史地等各学科教研室或教研科。
28、(一)成立特级教师支教讲学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加强对支教讲学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9、教育局基教科工作职责:
30、二、支教团队
31、负责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负责管理幼儿园、小学及其毕业生升学工作;
32、制定基础教育工作近期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3、一、指导思想
34、组建汕头市特级教师讲师团。汕头市历届获得广东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在岗)教师均可通过个人报名、学校推荐的方式申请参加汕头市特级教师讲师团,由人事科会同教研室、体卫艺科在申请对象中遴选组成。具体由市人事科另行通知。
35、讲师团成员原则上每学期必须授课一节,具体由市教研室协同相关科室,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和需求,策划、安排活动形式。
36、基础教育科工作职责:
37、三、活动形式
38、负责中小学生教材征订工作;
39、汕头市教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