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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廉优选52句

时间:2024-11-25 16:20:20

1、述廉是对自己一年来在政治素养、思想建设、公务交往、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总结报告。

2、二者区别是所述内容不同。述责是对自己一年来的在班子建设、内部管理、分管业务工作及其他工作方面的述职。

3、述责述廉包括“述责”和“述廉”两项要求。“述责”述的是领导干部履行自身职责特别是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述廉”述的是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执行廉洁纪律的情况。述责述廉体现了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以及同级之间相互监督相结合。领导干部在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报告本人履行职责和廉洁情况,本身就是接受组织监督;班子成员和其他与会同志对其进行评议,体现了同级相互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

4、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商中央纪委解释。

5、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述职,就是要报告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的情况,特别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和完成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情况。述廉,就是要报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和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以及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上述情况的报告工作应由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完成,因为“一把手”对单位工作负全面责任,而且《条例》将其规定为监督的重点,由他来进行述职述廉工作,内容比较全面、具体、详实。

7、三会一课是指党支部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述职述廉是对党支部书记基本要求。

8、《条例》只对述职述廉制度的方式和范围进行了规定,而具体内容没有涉及。结合我们党已有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其具体内容应包括:

9、述德是思想觉悟,人品是否正直,乐于为人。

10、述廉,就是要报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和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以及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

11、第一条 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规定。

12、述责述廉要求领导干部对本级党委廉政建设和自身廉洁情况在组织和群众面前作自我说明,有利于增强其自我约束力,时刻紧绷廉政勤政这根弦,也使一些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起到将反腐败关口向前推移的作用。

13、述职述廉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一项制度,来自《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14、第六条 在述职述廉前,党委(党组)要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并由主要负责人如实反馈给本人。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意见,由上一级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反馈。领导干部本人也要通过谈心等形式,充分听取意见。

15、述廉是遵纪守法,不贪、不占,乐于奉献。

16、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

17、第五条 述职述廉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没有届期的领导班子参照有届期的执行。

18、总结则是凡凡的,全面的,特别是一些基层工作员工,主要是工作完成情况的总结,不存在廉洁问题。就不一定涉及。

19、述责述廉的区别。两者还是有区别的。述责的范围要更大一些。述责和述廉的内容有所不同。述责是对自己在一定时间段内(月,季度,半年,一年)的具体工作,职责,及思想等方面的回顾总结。

20、述职述廉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一项制度。

21、是在工作中对有腐败现象和苗头有清醒的认识并有规避的办法和作为的行为进行表述。

22、上述单位中的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适用本规定。

23、第三条 党委(党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组织实施。

24、在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可以在任主要领导职务的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上述职述廉。

25、述廉着重于对自己一段时间来在政治素养、思想建设、公务交往、廉洁自律等意识形态方面的总结报告。

26、三会一课是单位的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这是党组织建设必须要做的工作,并要接受上级组织检查。述责是总结你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根据你的职务职责,详细地总结履职履责情况。述廉,是总结你年度遵守廉政纪律情况。

27、述职述廉和总结既有区别也有相同之处,述职述廉是领导干部年底总结时总结叙述自己工作和廉政建设方面情况,而总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工作总结,是一年来综合工作的汇总。

28、述廉是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执行廉洁纪律的情况。

29、第九条 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应当分别在任职的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上述职述廉。

30、述职述廉是加强党内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施,述职述廉要求领导干部对本级党委(党组)廉政建设和自身廉洁情况在组织和群众面前作自我说明,有利于增强其自我约束力,时刻紧绷廉政勤政这根弦,也使一些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起到将反腐败关口向前推移的作用。

31、(2005年12月19日)

32、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各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工作部门的党组(党委)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及党委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政府工作部门的党组(党委)成员;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派出机关、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班子中的党员干部。相当于上述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成员。

33、第四条 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4、述责述廉是加强党内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施。

35、三会一课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

36、三会一课即俗称的“一课三会”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37、各地区各部门可以从实际出发,适当扩大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人员范围。

38、述职述廉和总结是有区别的,它的侧重面不一样。述职述廉主要是侧重本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关键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重点要讲清正廉洁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白,不留尾巴。

39、述责是领导干部履行自身职责特别是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

40、述职是怎样做好本职工作,完成任务。

41、述职述廉是各类公职人员向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上级和职工群众,如实陈述本人在一定时期内履职尽责情况。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民主监督。

42、“述责”述的是领导干部履行自身职责特别是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述廉”述的是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执行廉洁纪律的情况。述责述廉是中国共产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以及廉洁自律执行完成情况的自我鉴定和向组织的报告。

43、总结是对某一阶段工作的回顾、分析并从中找到收获和经验教训,借以指导今后的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44、述职述廉主要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其工作岗位上一定时期内,完成工作和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以及在完成上述工作和履行自己职责过程中廉洁自律的遵守情况。

45、述责述廉是中国共产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以及廉洁自律执行完成情况的自我鉴定和向组织的报告。

46、第十条 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的述职述廉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47、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规定,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48、上述情况的报告工作应由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完成,因为“一把手”对单位工作负全面责任,而且《条例》将其规定为监督的重点,由他来进行述职述廉工作,内容比较全面、具体、详实。

49、第七条 党委(党组)于本地区本单位的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述职述廉工作总结报上一级党委(党组),并分别抄送上一级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

50、第八条 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的督促指导。要派人参加述职述廉会议,了解有关情况;述职述廉后,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发现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以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改正的,根据党委(党组)意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5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体现党的创新精神,推出多项创造性制度,述职述廉便是其中之一。述职述廉制度以中央文件的名义规定下来,这是第一次。它是在党内针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进行民主监督的一项新措施,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2、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时要进行述职及民主测评,述德述廉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一个合格领导干部,不仅要干好工作,能否做好员工思想工作,以身作则,严于利己,廉洁奉公是衡量其党性修养、品德修养重要的标准。所以,对领导干部述德述廉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