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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什么要讲诚信的句子

时间:2024-11-22 21:18:14

1、信誉,指声望和名誉,是他人对自己的评价,是一种形象标识。

2、(1)诚信是内生的,取决于自身的品德。信誉是外生的,取决于社会的评价,而信用是互生的,既有授信方,又有受信方。

3、诚信、信誉需要立足于哲学、社会学、心理学去考察;信用需要立足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去考察。当然,信用制度的建立也需立足要多学科的理论指导

4、诚信的基本表现形式有待人真诚、老实、讲信誉;内诚于心,外化于行;言必行、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诺千金。诚信是勇敢的表现,欺骗则很容易被人认为是懦弱。诚信是人必备的优良品格,一个人讲诚信,代表是一个讲文明的人,诚信是为人之道,是立身做事之本。

5、“诚信无用”论,产生了消极的社会示范效应。“诚信无用”的存在,是虚假、欺诈、失信等行为未受到法律应有制裁、背离违法受罚法律逻辑所致。欺骗失信牟利行为的横行,意味法律惩治不力。“谁诚信谁吃亏、谁欺骗失信谁获利”严重扭曲了诚实守信与虚假失信的正常博弈关系,是滋生机会主义“选择性守信”的温床。

6、我国现有保护诚信行为的外围法惩罚力度普遍偏低。社会成员的诚实守信,既来自人们对诚信道德价值原则的认同和信奉而形成的道德信念与良心,也源于法律对虚假失信行为的严厉惩治而形成的道德不可侵犯性。在一定意义上,法律是守护道德的安全门,是阻抑不道德行为的拦截坝。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对欺诈失信行为的严惩相比,我国的外围法对欺诈失信行为的惩罚规定,存在着刑罚程度偏低以及后果论定罪问题。欺诈失信成本和风险低下的现实,在客观上就产生了“纵容”非诚信行为的道德悖论。

7、(4)诚信是每一个人的义务,而不是权利,但“信誉”是某些人的权利,“信用”是权利与义务的结合。

8、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推行公民个人、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唯一信用代码制度,实现社会信用主体信息的归集、查询、公示,就是要实行信用记录与评价对失信者的持久社会处罚。这种通过信息传递和公示对失信者实行的长期社会惩罚,首先需要解决征信的合法性问题。制定和颁布信用信息采集和使用的法律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的基础和前提。换言之,我国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首先需要解决征信的法律制度缺位问题。

9、三是要建立信用记录归集制度,有效消除信用信息“壁垒”和“孤岛”现象。信用信息公开是一种世界潮流和国际惯例。需要打破目前各系统和部门信用信息的分割、分散、封闭格局,建议组建全国性的信用信息征集机构,专门负责征集、保存社会成员和组织的信用信息。明确规定公安、法院、工商、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所辖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发挥银行、保险、社区等社会组织机构的作用,及时提供所辖成员真实的信用记录。我国在征信平台的建设上,应该尽快实现四大系统信息平台的对接与整合,即金融系统的个人和企业信贷的信用信息平台,工商管理的个人和企业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平台,公安系统的个人与企业的法律惩罚信用信息平台,保险、电信、水电、房租等系统的缴费信用信息平台。运用信用记录和评价,不断削弱不良信用记录者的社会化生存资格而遏制欺诈失信行为的发生。

10、一是要完善惩治虚假失信的外围法。我国需要对现行《刑法》、《民法通则》、《食品安全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与诚信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既需要考虑诚信行为的“善意与恶意”的行为性质,也要修改笼统性的法律条款,细化、明确信用、欺诈方面的法律规定,减少“选择性执法”的空间,还需要加大对失信主体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的一次性直接处罚力度。唯有对各类投机失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做到失信违法必究,才能弘扬诚信道德风尚。

11、(6)信用关系能形成链条,相互传递,如“三角债”。但诚信不形成链条,也不应当形成链条,不存在某一个人讲诚信,信誉高,与他相关联的另一个人也讲诚信、信誉高。

12、诚信原则具有补充性、不确定性、衡平性三大特点。梁慧星先生认为诚实信用为市场经济活动的道德准则,为道德准则的法律化。

13、诚信、信誉、信用这三个概念经常被使用,事实上,这三个概念之间有区别,也有联系;有共性,但更有个性。

14、四是要建立信用记录广泛使用制度,增强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人们养成诚实守信的品行,不光是道德教育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更是社会生活教育的结果。我国需要推行信用记录的广泛使用制度,建立过去、现在与将来诚信记录与利益联动的一线贯通机制,使自然人、企业、社会组织涉及诚信的行为留有痕迹,让失信记录见阳光,使失信者无处躲藏,真正建立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惩戒防范机制,形成守信联奖、失信联惩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15、二是要加快制定信用信息公开法,发挥失信不良记录的惩戒作用。世界各国对失信行为的规制,通常采取两种方式:由法律规定对失信主体进行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的直接处罚;利用信用信息的共享、传递机制,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排挤失信者,对失信者进行间接的持久惩罚。直接处罚是事后规制,间接惩罚是事前规制。两种规制有机结合,构成对诚信的保护网。

16、当前,我国应着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创设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社会环境,增强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遏制失信蔓延。

17、(3)诚信是信用制度的思想首选基础和精神支柱,诚信必须从提高人们的精神追求和首选品位上去把握,而不应当把它作为一种交换手段,作为一种谋取功利的工具。概括地说“诚信”不具有商业价值,而“信誉”、“信用”具有商业价值。在市场上,“信誉”是无形资产,“信用”是一种交换手段。

18、诚信原则之所以具有补充性、不确定性、衡平性,正是由于“诚信原则思想渊源于自然法的善意与公平的理念,也就是说诚信原则是道德的法律化,或者法律的道德化。”正是基于此,诚信原则才可以从善良与公平的角度补充当事人合同中未加规定的细节问题,而公平的实现有赖于衡平,但同时善良和公平本身就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然而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会带来一种不安全性,因此需要通过法律的技术手段来有效的规制其在个案中具体含义的释放。综上所述,笔者个人认为诚实信用原则的本质特征在于其是善良公平的道德观念的法律化。

19、诚信顾名思义即诚实守信,是自己对他人的承诺,是一种行为规范。

20、我国当前社会诚信缺失的治理,要在不断深化诚信道德教育的同时,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惩戒防范机制,为诚信道德构建制度保护屏障,铲除失信滋生的土壤,积聚道德正能量。

21、诚实守信  (1)诚实守信的含义  诚实,是指言行跟内心思想一致,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  守信,就是遵守自己所作出的承诺,讲信用,重信用,信守诺言,保守秘密。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是人类交往中产生出的最根本的道德规范,也是职业道德的精髓。  (2)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  ①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  ②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

22、(2)信誉和信用的确立大都需要通过媒介体,比如通过信用评估机构,征信机构确立誉,通过金融机构建立信用关系。而诚信不需要,也不应当通过媒介体确立,不实事求是、夸大其辞地包装和美化与诚信原则和精神相悖。

23、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是日常行为的诚实和正式交流的信用的统称。泛指待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用,一诺千金等等。

24、诚信原则首先是一道德规则,是道德对人的要求。而这一道德以善良和公平为内涵,其希冀人们通过对其的遵守来实现社会个体间,以及社会个体与社会整体间的利益平衡。但由于道德约束力的微弱,加之法律其本身滞后性与社会前进性、其概括性与社会生活的多样性的矛盾的突现,使得一方面需要将诚信原则上升为法律规则来加强其约束力,而另一方面需要在法律中引入一道德规则来增强法律的应变性。因此诚信原则便顺其自然的被引入到法律中,实现了道德观念的法律化。而正因为诚信原则是道德的法律化,因此我们在发掘诚信原则的内涵时,就要回到其本源加以思考。作为道德的诚信原则是直接作为道德规范的,要求人具有诚实的品德和信守自己的承诺,它是道德对人的无条件的命令。而作为法律的诚信原则,不是法律指导社会成员的具体规则,而是作为解释和补充法律的原则,以克服法律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因此,它是有条件的、有限度的。

25、诚实,即忠诚老实,就是忠于事物的本来面貌,不隐瞒自己的真实思想,不掩饰自己的真实感情,不说谎,不作假,不为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欺瞒别人。守信,就是讲信用,讲信誉,信守承诺,忠实于自己承担的义务,答应了别人的事一定要去做。忠诚地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是每一个现代公民应有的职业品质。

26、信用反映的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一种动态的经济过程。

27、(5)不讲信用,必须他律,即应受到处罚。缺乏诚信和失信于人在一定程度上还难以他律。

28、毋庸置疑,要激发社会成员诚实守信的道德欲望,增强人们诚实守信的驱动力和道德意志,就必须要把诚信记录内嵌于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各种社会利益活动中,真正形成人们“处处用信用、时时讲信用”的社会氛围。

29、我国社会征信方面的专门法律制度缺位,导致信用信息无法合法采集和广泛使用,影响对失信者的社会制裁力。市场经济的陌生人社会诚信建设,与传统熟人社会诚信建设的最大不同,是在发挥熟人社会口耳相传诚信信息传递方式的同时,必须要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使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得以保存和广泛传播。社会征信系统的建立,既需要信息网络平台的技术支持,也需要发展信用记录采集和评价的相关组织机构,更需要促进信用信息合理采集和使用的相关法律制度。因为征信的前提和基础是信用信息能够依法采集和使用。目前我国尚无一部专门针对信用信息采集、使用、披露、保护的全国层面的信用法律。

30、严格说来,这三者不能相提并论,因为它们有不同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