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私募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是否有静默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所谓静默期是指基金经理变更就职的公募基金公司,在一段时间内不得在其他公募基金管理的公司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而私募基金同样适用该规定。然而,对于静默期的具体要求以及实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争议。
2.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实施
2021年6月20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公募基金管理人建立员工离职静默期制度,主要投研人员包括基金经理在离职后1年内需要遵守静默期规定。
3. 业内对静默期的看法
业内对于静默期的标准和认定存在不一致的观点。一些基金公司监察稽核部认为,为了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基金经理跳槽需要设定静默期并延伸至大资管行业。然而,也有投研人士认为,静默期的时间过长可能导致人才流失,影响市场的正常运转。
4. 静默期的具体实施方式
根据之前的规定,基金经理变更就职的公募基金公司需要遵守3个月的静默期。在这个期间,该基金经理不得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私募基金也同样适用静默期规定。然而,随着新规的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将离职静默期延长至1年。
5. 静默期的影响和应对策略
静默期的延长可能对私募基金公司招聘公募基金经理造成影响。一些私募机构认为1年的静默期时间过长,会综合评估决策招聘公募基金经理。因此,私募机构在人才引进方面需要调整策略,并且更加审慎地招募人才。
6. 其他限制措施
除了静默期外,私募基金管理人还面临其他限制措施。例如,不得聘用从公募基金机构离职未满3个月的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的人员。此外,在担任合规风控负责人、投资经理等经营性职务时,也存在兼职限制。
7. 结语
在私募基金行业中,基金经理是否有静默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静默期的要求有所提高,这对于私募基金公司及其招聘策略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因此,私募机构在人才引进方面需要更加审慎,并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应对策略。同时,在限制措施的执行中也需要权衡利弊,既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转,又尽量避免对人才流动造成过大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