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撤单规则
基金委托撤单是指投资者在提交基金交易委托后,有需求撤销该委托。基金撤单规则存在多种情况和不同要求,具体如下:
1. 场内的基金委托(ETF等)撤单规则:
在申报日当天的交易时间内,对委托状态为“未成交”或“部分成交”的委托可以进行撤单。
撤单方法:在华夏基金网上交易登录账户后,在基金交易一栏选择撤单,然后根据提示点击撤单按钮并再次确认。
2. 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募集期撤单规则:
封闭式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时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达到200人以上。
开放式基金的募集期需满足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和基金募集金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5%以上。
3. 基金交易时间段的撤单规定:
9:15-9:20期间可进行撤单,9:20-9:25和14:57-15:00期间不可进行撤单。
沪市的基金、债券、债券回购交易没有下午14:57-15:00的集合竞价,整个下午13:00-15:00都是连续竞价。
4. 基金买入撤单规则:
投资者在当天的15:00前进行的买入交易可以在当天的15:00前进行撤单,15:00之后无法撤单,只能等待基金交易成功。
若投资者在当天的15:00之后进行买入交易,则只能在下一个交易日的15:00前撤单。
5. 基金卖出撤单规则:
只有尚未确认交易的卖出订单才能够选择撤销。
投资者在交易日收盘之前可以将尚未确认的卖出订单撤回,但是如果是在交易日15:00之后卖出基金,则需要等到下一个交易日的15:00前撤单。
6. 场外基金认购撤单规则:
场外认购在当天15:00前支持撤单。
场内认购的撤单能否成功需以交易所返回结果为准。
7. 基金撤单时间限制:
对于当天15:00前下单的交易,必须在当天15:00前撤单。
对于当天15:00后下单的交易,可在第二天15:00前进行撤单。
基金撤单规则存在多种情况和细节要求,投资者在进行基金交易时需根据具体情况遵守相关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在操作撤单时,需注意时间限制和撤单对象的状态,确保顺利完成撤单操作。以上规则和要求对投资者进行指导和参考,并帮助其更好地管理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