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股票转板条件如下:
1. 上市时间要求: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需要在北交所连续上市满一年。如果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精选层挂牌过,那么精选层挂牌时间和北交所上市时间会合并计算。
2. 上市条件要求:转板公司需要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具体来说,对于科创板或创业板,转板公司需要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或创业板的定位要求。
3. 财务指标要求:转板公司需要符合一定的财务指标。这些财务指标包括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公司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在过去三年都保持稳定增长等。
4. 社会公众持股要求:公司股份的一定比例要由社会公众持有。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那么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需要达到10%以上;如果公司股份总数超过4亿元,那么社会公众持有的公司股份需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5. 董事会决议要求:转板公司所属董事会需要审议通过与转板相关的事宜,并在公告日前六十个自然日内公告决议。
以上是北交所股票转板的条件,满足了这些条件的公司可以申请转板至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这些条件旨在确保转板公司具备一定的实力和发展潜力,同时也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北交所转板规则的实施对于促进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的繁荣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