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主要做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由财政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的国有大型非银行金融机构,前身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以下是详细介绍:
1. 资产管理业务
作为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工作是代理管理和处置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这些不良资产包括不良贷款、不良债券、不良债权等。公司通过收购这些不良资产,并根据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恢复金融机构的资产价值,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
2. 资产收购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还积极参与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收购。通过收购这些不良资产,公司可以获得对应的债权或资产所有权,并通过自身专业的管理和处置能力,实现对这些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价值回收。
3. 受托经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还可以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代为管理其不良资产和金融产品。通过受托经营,公司能够通过自身专业的管理和处置能力,为金融机构提供高效、安全的资产管理服务,帮助金融机构降低不良资产的风险并实现资产的价值最大化。
4. 国际业务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还积极拓展国际业务领域。公司与境外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资产管理、资产证券化、金融咨询等多元化业务。通过拓展国际业务,公司能够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国际化程度,增加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等业务的国有大型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通过积极参与资产管理、不良资产收购和受托经营等业务,有效地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为金融机构提供优质的资产管理服务,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公司还积极拓展国际业务,提升国际竞争力,为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创造更多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