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同“欤”,语气助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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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4、弗:不。
5、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6、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
7、"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8、乡:同“向”,先前、从前。
9、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10、甚:胜于。
11、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12、非独:不只,不仅非:不独:仅。
13、而的意思:表修饰。
14、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15、得生:保全生命。
16、本心:指本性,天性,良知。
17、春秋时齐国发生饥荒,有人在路上施舍饮食,对一个饥饿的人说“嗟,来食”,饥饿的人说,我就是不吃“嗟来之食”。终于不食而死(见于《礼记·檀弓》)。后泛指带有侮辱性的施舍。
18、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
19、何加:有什么益处。何介词结构,后置。
20、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21、这句话出自于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22、《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23、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
24、“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出处:出自战国时期孟子的《孟子·告子上》中的《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25、奉:侍奉。
26、莫:没有。
27、不辩礼义出处:战国孟子《鱼我所欲也》,意思是不加辩别是否合乎礼义接受了它。
28、宫室:住宅。
29、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30、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31、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32、是故:因此。
33、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34、为:做。
35、原句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原因是熊好吃鱼,它捕鱼的方法就是用手掌拍击河里的鱼,使他被击到岸边,一只熊刚好抓到一只鱼的时候,有个猎人出现,袭击并捕猎熊。就可以鱼和熊掌兼得了。
36、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37、译文: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
38、取:选取。
39、而:但是。
40、患:祸患,灾难。
41、鱼与熊掌兼得的原文是: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鱼与熊掌不可得兼是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
42、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43、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44、鱼我所欲也译文及注释
45、呼尔而与之意思:呵叱着给别人吃。
46、白话译文:
47、出处:战国孟子《鱼我所欲也》
48、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49、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50、恶:厌恶。
51、这句话出自于《鱼我所欲也》。
52、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53、蹴:用脚踢。
54、故:所以,因此。
55、于:比。
56、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注释】1.【所欲】所”+动词,相当于名词,意为“喜爱的东西”。2.【得兼】同时得到【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原文: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2)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注释】(1)饭疏食,饭,这里是“吃”的意思,作动词。疏食即粗粮。(2)曲肱:肱,音gōng,胳膊,由肩至肘的部位。曲肱,即弯着胳膊。【译文】孔子说:“吃粗粮,喝白水,弯着胳膊当枕头,乐趣也就在这中间了。用不正当的手段得来的富贵,对于我来讲就像是天上的浮云一样。”
57、已:停止。
58、也:没有实际意义。
59、《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60、欲:喜爱。
61、如使:假如,假使。
62、得:得到。
63、辩:同“辨”意为辨别。
64、凡:凡是,一切。
65、辟:通“避”,躲避。
66、扩展资料:
67、原文节选: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68、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69、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70、穷乏者:穷人。
71、亦:也。
72、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
73、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74、概述:“是心”指对于“义”的追求,在危难时刻舍生取义。《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2、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3、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75、则:那么。
76、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77、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78、舍:舍弃。
79、成语典故是"嗟来之食"
80、是:此,这样。
81、而:表修饰。
82、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83、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却不肯采用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84、则:就。
85、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
86、心:思想
87、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的而作连词表示并列关系,相当于“和”、“与”等。原句出自于战国孟子的《鱼我所欲也》。
88、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