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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215句

时间:2024-11-24 19:36:06

1、突发恶劣天气

2、坍)塌事故

3、人员受传染

4、五,确定各污染物质检测方法。

5、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

6、自2019年2月1日

7、一,确定污染源方位和数量。

8、(二)制水设备的卫生批准文件;

9、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决一些农村地区存在的环境“脏乱差”问题,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

10、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可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11、经营者伪造备案、档案材料或者公示虚假信息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4)建立专门的传染病登记本。

14、应急救援小组下设抢险救援、安全警戒、后勤保障等应急专业组。在上级应急领导小组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16、(4)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程序,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17、急性传染病

18、位有权对经营者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19、(一)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在污染源10米范围内放置制水设备的;

20、(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对水质进行检测的。

2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22、全面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疾病预防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技能,增强传染病和突发事件报告意识。

23、备、机械老化损坏

24、(三)制水设备的型号、数量以及设置地示意图。

25、食物来源不正规;

26、第三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7、二、传染病的防治措施:

28、坏、报废

29、第三,统筹城乡环境建设,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

30、要积极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污染治理和环保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环保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环保产业成为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新兴支柱产业。

31、采用其它工艺的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质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规定的水质标准。

32、(1)切实落实非常期间的晨检制度;

33、施工生产现场

34、(2)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做好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医疗,对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及被污染的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开展对传染病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35、乱接乱放;

36、部生活区

3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38、一旦发现师生患有传染病或发现有传染病流行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为及早发现和及时报告疫情做到:

39、区域、地点或装置

40、(3)专人负责学校疫情报告;

41、疫情报告

42、设备施工区

43、主要包括以下可能发生的事件:

44、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培训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5、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46、门负责人、各班组负责人及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人

47、施行时间

48、第二十条 发生或者疑似发生现制现售饮用水污染事件的,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9、人身伤害

50、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使用未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制水设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每台处以2000元罚款;使用未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消毒产品或者直接接触水的配件的,每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51、一旦发现疫情,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52、第十六条 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质自检制度,配备与经营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

53、电源箱、

54、环境污染事件

55、(3)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或疫苗应急接种。

56、三,明确污染源中污染物的种类。

57、《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保障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保护居民身体健康而制定的文件。

58、目部生活区

59、样品的分析测试:依据样品特点及被测水质成分的特性,挑选适宜的分析测试标准。

60、第十二条 经营者使用的制水设备、消毒产品以及直接接触水的管材、管件、水处理材料,应当取得相应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61、(三)制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部件更换记录。

62、(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改善卫生设施,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63、第一,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

64、(4)发生疫情重大流行时,执行政府依法做出的停课决定。

65、(一)痢疾;

66、实地调研与材料搜集:依据监测地区的特性,开展周密细致的实地调研和材料搜集工作具体调研搜集地区内各类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情况和自然与社会现状特点。

67、(五)制水设备、供水管材管件、滤膜滤芯、消毒产品等进货索证资料;

68、第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在制水设备上公示下列内容:

69、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结果。

70、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已经备案的经营者名录向社会公示。

71、第七条 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72、现制现售饮用水是指通过净化水处理设备(以下简称制水设备)处理后现场散装提供给用户饮用的水。

73、机械设备事故

74、气体、油污泄露

75、副组长:

76、(1)把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有专人负责,并列入工作考核。

77、施工生产现场、项

78、业主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制水设备设置所在地管理单

79、加强矿产资源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

80、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生产、经营和卫生监督管理活动。

8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8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83、违规操作;

84、触电死亡

85、违规使用机械设备;

86、(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87、备、库房

88、明确卫生防病的任务和应采取的措施。

89、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担任,成员为各部

90、第二,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91、做好红树林、滨海湿地、珊瑚礁、海岛等海洋、海岸带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

92、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9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94、机械使用过程中

9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6号);

96、疫情控制

97、(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使用水源不符合规定的;

98、(五)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

99、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100、未到来前组织开展现场自救工作。

101、(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建立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或者档案内容不全的;

102、人员中毒

103、机械、工具

104、(六)其他有碍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的疾病。

105、(时间)和危害程度

106、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供应的现制现售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或者使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7、第六条 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前,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县(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08、要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

109、触电事故

110、二,弄清污染源的排放量。

111、气象预报

112、未经批准

113、使用明火作业

114、第一条 为了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保障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保护居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115、(三)活动性肺结核;

116、《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17、中毒与窒息

118、深基坑施工

119、应急自救组织机构

120、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制定现制现售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供水安全隐患。

121、施工项目部应急救援主要职责

122、第二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发生水污染事件时,有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123、水环境样品存放:从样品收集到分析测量的间隔时间应尽量的短,若无法及时性监测样品,应采用适度的方式开展存放。

124、应急组织及职责

125、用电设备、

126、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及时对发现传染病或暴发流行的传染病采取必要的措施,针对传染病流行的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重点抓好传染病预防和报告工作

127、对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实行扶持政策,并给予税收优惠。

128、经营者应当根据制水设备的额定净水总量、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质,及时更换水处理材料。

129、人身伤亡事故

130、要把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结合起来,集中力量组织攻关,力争在环保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切实提高我国环境保护的科技含量。

131、易燃易爆物品

132、第八条 经营者应当建立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卫生管理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133、全面实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134、触电烧伤;

135、火灾、爆炸事故

136、国家和省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37、(三)制水设备维护、清洗消毒、滤膜滤芯更换等记录;

138、人及以上同

139、(二)伤寒;

140、六,制定水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责任机制并监督实施。

141、比如简单的来说,就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企业应该如何应对的操作指南,应急减排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要严格按照一厂一策一方案上执行限产、减排等措施。

142、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四年。

143、整个工期

144、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

145、(一)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以及管理制度;

146、一厂一策一案是指地方政府为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针对每个厂子的情况不一样,处理起来都是不同的情况,采用个体谈判的方式,对一个个企业采用差异化的特定政策,制订特定解决方案。

147、食堂、给养供给途径

148、第十八条 制水设备遭遇突发事件或者停止使用30天后,再次投入使用前,应当委托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出水水样进行卫生学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9、灼伤;设备机械损坏、报

150、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和可能因爆炸、井喷、火灾、泄漏等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生产经营单位。

151、食物中毒

15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

153、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经营者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有碍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患者或者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154、第九条 在居民住宅区设置制水设备,须经所在地业主委员会同意,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应当经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同意;居民住宅区以外设置的,应当经所在地管理单位同意。

155、断裂或土质松软

156、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3.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矿长为副组长,安监科长、各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6.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7.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监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8.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9.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10.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1.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12.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要同石家庄市矿山救援中心签订救护协议,一旦发生企业不能自救的事故,请求石家庄市矿山救援中心支援。  13.应急管理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157、明确监测项目:监测项目应依据环境质量标准、地区内具体污染物及其具体污染物的特性来明确,与此同时还需要监测某些水文测量项目。

158、学校应遵循“预防为主,严堵源头为重”的原则,成立诺如病毒等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防控传染病应急预案,使学校对诺如病毒传染病等各类传染病的预防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切实有效地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159、预防措施

160、(四)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

161、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162、数据整理与结果汇报:在可靠的收集和分析测试的基础上运用数理统计的方式处理数据,才可以获得符合客观性要求的数据,并将数据监测汇报。

163、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

164、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已经把环境保护相关技术列入优先领域。

165、(二)制水设备以及所使用的滤膜滤芯的卫生许可批件;

166、办法全文

167、第五条 鼓励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开展行业自律、职业培训、诚信建设等活动,宣传、普及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

168、《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169、(六)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质自检记录;

170、(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考核资料;

171、机械设备老化;

172、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对现制现售饮用水作虚假宣传,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用、增进健康功能或者具有疗效作用。

173、第四,加快环境科技创新,加强污染专项整治,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点搞好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

174、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坚持因地制宜,重视自然恢复;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天然草原植被恢复、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湖、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和防治石漠化等生态治理工程;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草原沙化。

175、施工过程中坑壁发生

176、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下决心依法淘汰那些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严禁新上那些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

177、第十一条 在城乡供水管网覆盖区域,现制现售饮用水的水源应当使用城乡公共供水。

178、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179、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180、)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181、下列疾病患者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182、(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公示信息或者公示信息不全的。

183、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质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经营者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184、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相关管理工作。

185、要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推广清洁生产,努力实现增产减污。

186、(二)制水设备清洗消毒、维护记录;

187、施工生产现场、项目

188、生产者要依法负责或委托他人回收和处置废弃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

189、第十五条 采用纳滤工艺生产的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质应当达到《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规定的指标;采用反渗透技术生产的现制现售饮用水应当达到《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规定的指标。

19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191、人身伤害、财产

192、(七)现制现售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93、要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规划和推进环境建设。

194、现变质、过期现象

195、(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在从事生产、经营前备案的;

196、(2)班主任每天进行巡视;

197、(一)制水设备的备案证明、卫生管理员联系方式;

198、引导和鼓励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

199、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

200、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

201、严重环境污染

202、施工过程中

203、第二十一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现场查看、询问有关人员、查阅和复制文件、卫生监测、采样等方法进行监督检查,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隐瞒。

204、一、工作目标:

205、(1)协助开展个案和爆发疫情的流行病的调查和采样工作。根据病人的流行病学史、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找出共同特征。分析病人的分布特征,查找可能引起疾病流行的因素。采集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血液和水、食物等标本。

206、第十条 距离露天垃圾、排污沟渠、集水坑、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1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制水设备。

207、本导则规定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一个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大环境风险分析的信息,规定响应措施,并对实际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和紧急情况作出响应,以预防和减少伴随的环境影响。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边界、现场区域生产活动领域和所覆盖的时期,应考虑邻近单位周边设施(如工厂、道路、铁路等)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带来环境风险的防范和响应措施。

208、天气变化;

209、监测站布置及收集时间和方式:监测站布置要合理,获得的样品要有代表。

210、四,制定污染源采样方案和采样时间表路线图。

211、(2)开展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教育,开设健康教育课,使学生掌握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212、(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更换水质处理材料的;

213、经营者应当每周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浊度、PH值、溶解性总固体指标至少检测一次,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214、经营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现制现售饮用水污染事件,或者隐瞒、毁灭有关证据。

215、要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把饮用水安全作为重点,消除环境隐患,防止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