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下文将从主要条款、保险利益、特别规定、保险费、效力终止、主体特点等方面详细介绍人身保险合同这个问题。
1. 投保人对哪些人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具有保险利益。
2. 什么是财产保险?被保险人和保险利益分别是什么?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发生后享有的利益。
3.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别规定在保险合同总论中适用。《保险法》对人身保险合同还有一些特别的规定,包括保险金受益人、保险事故的确认、明知不实投保等。
4. 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的重要性是什么?
投保人交纳保险费是投保人的法定义务之一,尤其在人身保险中更为重要,因为它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决定保险金额的重要因素。
5. 人身保险合同什么情况下会终止效力?
人身保险合同的存续期间,基于保险期限届满、保险事故发生且保险公司给付完保险金等特定事由的发生,会使其效力自终止之日起归于消灭。
6.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一般包括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和辅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其中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所特有的主体。
7. 人身保险合同中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保险合同的成立条件包括保险标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法定资格等,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序良俗。投保人未经保险公司同意,不能以低于成本价、虚构保险标的等手段套取保险金。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必须是可保风险,不包括无法确定损失的风险。
8. 人身保险合同有哪些特点?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包括以自然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为保险标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同时受益人可以是指定或法定的,具有紧密的人身关联性和较长的存续期限。
人身保险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险合同,在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投保人要了解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保险利益、特别规定等,以及要注意交纳保险费、注意合同效力终止等问题,从而更好地保障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